醉汉敲门借打电话:对方不睬哑铃砸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15:2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花都、番禺、增城三地昨公开宣判,十恶人伏法 本报讯记者 胡军,通讯员 穗法宣、邓碧君、鞠晓雄、乔莉报道:醉汉敲门想借陌生人的电话打,发现对方对他不理不睬,竟然手持哑铃砸破对方脑袋,盗走100元现金后逃离现场。昨天上午,酒后作恶的杨均等10名罪犯在广州市花都、番禺、增城法院举行的宣判会后伏法。共有上万名群众参加了三地举行的宣判大会。
山西籍男子杨均,租住天河区棠下达善大街一出租屋,2003年10月3日凌晨5时许,杨均在外喝醉酒,返回出租屋后,上5楼一住户敲门想借电话,因住在房内的被害人翁某某不予理睬,杨均心生恼怒,遂回其4楼租住屋内取出一块哑铃铁饼,待翁某某开门时,杨均冲进屋内,将翁按倒在地,卡住其脖子,并用哑铃铁饼猛砸翁头部,致其当场死亡,并伪造现场,盗走翁某某100元现金后逃离。 广州中院审理认为:杨均为泄愤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另有徐富初、吴学军、王友谊、彭智四犯被分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晓健/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