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从窗户"放"进 永嘉破获一起杀人未遂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16:43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1月15日消息:由于平时一些小误会,致使双方矛盾越陷越深。虽然说起来还算是亲戚,但一方还是压不住久积在心里的怨气,竟想用液化气放进房内杀死对方。昨天,永嘉县岩坦镇闪坑村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杀人未遂被永嘉警方依法刑拘。 1月7日深夜2时许,家住永嘉县岩坦镇闪坑村今年72岁的李老妪,起来方便时忽然闻到一股液化气味。她以为是自己家里的煤气灶没关好,穿上衣服把煤气灶检查了一遍后便回床
“幸亏我们的房间于前年装修过了,这扇窗户里面又修了一堵墙,使这扇窗户与我们睡的房间隔开了,液化气没有进入房间,这样才使我们幸免遇难。”昨天,记者在闪坑村采访时,李老妪心有余悸地说出这番话。 事情发生后,岩坦派出所立即配合永嘉县刑侦大队对此事展开侦查。民警在几天的排摸过程中发现,该村的李某是最有作案的可能性,于是,他们便传唤李某到派出所进行谈话。在法律面前,犯罪嫌疑人李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那么李某为何会下此狠心呢?李老妪告诉记者,她与老头子以前都当过10多年的村干部,虽然他们与李某还算是亲戚,但李某经常说他们夫妻没有把他“照顾”好,还经常让他吃一些小亏。前几年,因一些小事他们双方经常发生口角,李某还扬言说,如果有机会的话,要对他们的“不公平”讨回一个公道。(温州晚报记者周志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