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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新规定保客运安全 不审批新的个体户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08:12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讯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鉴于道路客运的高风险性和个体客运经营户在安全管理和事故赔偿上难以落实的实际情况,从今年起,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个体经营户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现有的个体客运经营户都要通过资产组合和参股等形式组建或加入专业经营公司,使道路旅客运输实行公司化、集约化经营。

  《通知》要求,交通部门要对现有的县乡、山区的等外道路营运班线进行全面审查,对不具备大客车安全运行条件的班线进行调整,改用中小型客车取代大型客车;对不具备客车安全运行条件的班线要坚决予以取消。交警、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夜间营运客车的监控检查,三级(含三级)以下公路22时至次日6时禁止客车载客运行。

  《通知》还要求,全面认真开展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对危险隐患点段、事故多发点段、标志标线缺损等情况进行彻底排查、整改,对去年发生过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路段,要立即针对发生事故的原因进行整改,防止在同一段路再次发生同类事故。

  (黄爱兴)

  作者:黄爱兴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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