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向张贤亮“借”钱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10:16 大众网-生活日报

  据新华社银川1月15日电(汪学香)从陕西到宁夏银川打工的肖某为不劳而获发“大财”,竟半夜潜入镇北堡西部影视城董事长张贤亮的住所,向其“借”20万元钱。近日,肖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西夏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04年8月17日晚,肖某在事先踩好点后,从镇北堡西部影视城围墙翻入张贤亮居住的四合院二楼。次日凌晨5时许,肖某用随身携带的菜刀将窗纱划破钻窗入室。在张贤亮被惊
醒后,肖某将事先写好的一封借款20万元的信交给了张贤亮。在张贤亮看信时,肖某到卫生间用菜刀将自己左手无名指剁掉一截,并对张贤亮表示,如借不到钱便要自杀。见状,张贤亮将肖某送到医院治疗并报了案。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印度洋地震海啸
部分大豆色拉油不合格
杨振宁登记结婚
意甲在线足球经理游戏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2005年新春购房指南
2004地产网络营销盘点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