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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中小学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10:2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北京讯 针对受教育权的宪法保护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日前建议,把义务教育的教师队伍纳入公务员队伍管理,以国家财政保障教师待遇,从而稳定各地尤其是落后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师资队伍。

  作为刚刚当选的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之一,莫纪宏14日在首届中国青年法学家论坛上说,受教育权是以国家和政府的责任为前提的一种社会权利。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教师
是代表国家向接受义务教育的公民履行政府责任,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是代表政府办事,因此应当纳入公务员队伍。“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尤其是落后地区教师的福利,稳定这个队伍”。

  《公务员法》去年12月底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莫纪宏建议在第二次审议时,有关部门能把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中。同时,为了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责任,他建议制定《义务教育国家财政负担法》。《新京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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