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道口“平改立”铁路道路部门分担建设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10:43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国务院日前公布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指出,现有铁路与道路平交道口改建立体交叉的,由铁路部门和道路部门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分担建设费用。 《条例》指出,新建、改建铁路与既有道路交叉的,由铁路部门承担建设费用;道路部门提出超过既有的道路建设标准建设而增加的费用,由道路部门承担。新建、改建道路与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