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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或拓宽铁路道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12:52 云南日报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记者李江泓)国务院日前公布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

  《条例》指出,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应当向铁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并按如下程序审批:城市内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由铁路管理机构会同城市规划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共同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城市外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由铁路管理机构会同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共同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铁道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赵果情说,2004年1至9月份,全国铁路发生道口事故532起,死亡121人,伤249人,损坏汽车273辆,拖拉机78台,其他车辆177台,损坏铁路机车130台,铁路车辆53辆,中断铁路正线行车383.17小时,直接经济损失795.7万元。道口事故每年都造成数百人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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