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元撒街头被哄抢事主仅捡回1.4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15:42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据新华社海口1月14日电(苏隐墨林志猛)1月10日上午11时左右,海南省三亚市一万宁籍生意人龙某带着5万元现金准备到某银行存款,没想到发生了意外:早已盯住他的2名歹徒骑着摩托车跟踪他到三亚市工人文化宫附近实施抢劫,钱虽然没被抢走,但随风飘落一地,被围观的市民哄抢走了3.6万元。 记者从河西派出所了解到,当天上午,只有一名保安将1张百元的人民币交回给派出所
就市民“捡钱”不归一事,法律专家认为,参与抢捡他人钱财的市民,要自觉把钱退还回公安机关或失主龙某本人,否则可能构成侵占他人财产罪,将会受到法律惩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