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奖陷阱诈骗百万巨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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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1:23 济南时报 | ||||||||
层层设套 汪老伯越陷越深 年过7旬的汪老伯自退休以来,日子过得还算富足。可是获得意外之财对于老人来说依然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情。2004年底的一天,独自在家的汪老伯接到了一个年轻女子的电话
老伴回来,两人一合计,决定先打个电话探探虚实。手机一拨就通,从“张主任”的嘴里果然证实了中大奖的信息。“张主任”还十分人性化地建议,广州到上海路途遥远,运输汽车不太方便,且汪老伯年事已高又不会驾驶,还是拿现金比较合适。“张主任”忙又适时补充:要拿现金必须先予公证,公证处的电话是020××××××××。欣喜中,汪老伯立刻又拨打了“公证处”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位自称姓“杨”的年轻男子,“杨先生”告诉汪老伯异地公证的费用是980元,并告之“公证处”的账号。当天下午,汪老伯就到银行把980元汇进了“公证处”的账号。 第二天,“张主任”再次来电:“公证费已经收到了,现在正办理奖金交付手续。按照规定,您还需要支付20%的税金和保险费,共计29400元。”未及多虑,汪老伯当天就向“张主任”提供的另一个账户汇进了29400元。几天后,“张主任”的来电将二老的喜悦推向高潮:“不好意思!汪老先生,由于我们工作的疏漏,错将您中的一等奖看成二等奖,一等奖的奖品是价值28万元的进口高级轿车!”汪老伯欣喜若狂,马上主动问道:“那还需要补办些什么手续呀?”“跟以前一样,还是那些费用,只是补交差价而已!”“张主任”口中轻描淡写的“差价”是54600元! 诈骗集团“角色扮演” 惟妙惟肖 几天来,喜形于色的汪老伯给银行工作人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警惕的工作人员一连串的疑问点醒了尚在迷茫中的汪老伯:“您这是中的什么奖呀?怎么要缴那么多钱?不会是骗子吧?”两天后,当汪老伯再也打不通“张主任”和“公证处”的电话,再也等不来领奖通知时,才悔恨交集地踏进了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的大门。 警方通过查询,从2004年5月至12月上旬,上海市徐汇、卢湾、黄浦、杨浦、宝山、浦东、虹口、长宁、闸北等地共发生同种手法诈骗案件三十余起,涉案金额高达一百余万元。 由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和徐汇公安分局组成的专案组迅速投入紧张的侦破工作。根据被害人提供的线索并汇总各条信息,警方判定,犯罪地在福建厦门。去年12月9日,两支小分队飞赴厦门。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将正在实施犯罪的12名诈骗团伙成员一举拿获,当场缴获手机、行骗用“台词”等大量作案工具。 经审讯,以龚某(男,45岁,福建省泉州市人)为首的犯罪嫌疑人相继交代了他们历时半年有余的桩桩骗局。诈骗团伙共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大老板”,即龚某;第二层次为“二老板”和“监工”;第三层次为“小工”,系8名被雇佣的福建籍年轻女子。由“大老板”提供电话号码段,“小工”每天依次拨打200至300个电话,按照“台词”假冒某国际大公司向对方“宣布中奖”并提供“二老板”即所谓的“中奖中心主任”的手机号码。此后,则由“二老板”负责联系被害人,层层设套诈骗钱财。所提供的所有电话都是虚假的、临时的。从中二等奖需缴纳公证费、税费到保险费,进而又将奖项提升到一等奖,要被害人补交差价…… “天上掉馅饼” 最要提高警惕 警方提醒广大民众,中奖并非全不可信,但要区分真假善恶。异地中奖最可疑,需先设法查实再作决定。根据有关规定,中奖公证一般在开奖单位开奖时即介入,公证费也应由该单位支付;现金奖一般由开奖单位从奖金里先行扣除有关税费后将余款交中奖人,同时还应当将完税凭证等一并交付;对实物奖品,中奖人也可要求开奖单位先行代缴税费,再凭有关完税凭证向中奖人追索。 (文中被害人系化名) (据新华社上海1月16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