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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1:56 京华时报

  作者: 来源:新 闻 广东取消春节禁招令

  为保证春运期间民工的有序流动,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11日透露,今年春运期间,广东对外省劳动力的管理政策有很大变化,春节期间1个月内不招外来工的规定明确取消,在珠三角实施了多年的“六不准”规定今后将逐渐取消。(详见本报1月13日A16版)直评“放”与“疏”更体现人性化

  劳务市场作为一种市场,就应该按照市场的规律来办事,而不应该屈从于“长官意志”。

  事实上,这种禁令在实施中遭遇过众多的尴尬,由于条款缺乏约束力,说了也白说。“六不准”是上个世纪90年代为应对“百万民工下广东”的民工潮问题而提出来的,其中针对新民工的一些限制措施,主要是为了减轻交通部门的春运压力,也是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提醒他们不要盲目南下,找不到工作后只能打道回府,从而造成经济损失。但这种“好意”似乎领情的很少,人家企业该招工的照样招工,民工想来的照样来。一位老板曾对笔者说,宁可挨罚也要招新工人。他的企业春节期间事最紧,货单已签,总不能停产、违约。这或许就是有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再说这“六不准”信息披露的广度有限,前来找工作的外地民工并不知道这个规定。民工千里迢迢赶来,花了路费,没有挣到一分钱就得回去,能不心痛?其实真正回去的民工又有几个?退一步说,人来了,即使找不到工作又回去,民工潮也已经形成了,反而给他们造成了损失,这同样没有达成“六不准”实施的初衷。

  “六不准”规定很早便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去年春节一篇“六不准”何以难挡外来工南下脚步的报道,再次引起社会的关注。当时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六不准”将随着形势的变化作一些改进,立即引来了媒体的回应,有评论认为这不仅仅是需要改进的问题,而是要坚决取消。既然如此,取消之也就更能顺应时代、体现民意。与此同时,劳动保障部门还将加大劳动力供求信息的指导和发布,向进城求职劳动力提供免费求职登记、岗位信息、职业介绍等服务。这种“放”与“疏”的新办法,为民工寻找岗位提供力所能及的人性化服务,更能让民工感到政府的关爱。摘编自《南方日报》1月14日文/洪巧俊求是 拆除政策壁垒 开门欢迎民工

  农民在务农的同时,兼做其他产业,对于农民收入提高有重要意义。中国人口多,土地资源相对匮乏,如果把农民限制在土地上,将严重阻碍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阻碍中国经济的成长。

  遗憾的是,我们曾制定过不少限制农民兼业的政策。就拿限制春节雇用农民工来说,如果是为了减缓春运交通运输压力,其目的是不可能达到的。如果农民工想进城,就不要拿交通运力紧张说事。如果想为他们好,就不要试图去堵住他们;要做的事情只能是帮助他们解决进城务工遇到的无尽难题。

  去年以来,全国不少地方闹了所谓“民工荒”。农民工心里有一本账,到哪里去兼业,领多少工资才划算,什么样的工作条件才可以接受,农民自己会比较、判断。他们可能不会去找政策的麻烦,但他们会用自己的抉择来回应那些坚持错误政策的决策者。

  对于农民工,我们的政策还大有改进余地。要有千方百计欢迎农民工的政策指导思想。从全国经济发展来讲,农民工将在未来很长时期里充当国家的重要劳动资源。中国经济欲保持未来的活力既要依靠农民工的生产能力,也要依靠他们消费能力的增长。从地方经济发展来讲,在劳动市场出现局部的和结构性的农民工短缺以后,哪里能改善农民工的综合就业条件,哪里就会有充足劳动资源供应,相应地哪里的经济也将多了繁荣的可能性。

  要做到千方百计欢迎农民工,就必须认真清理各种不利于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政策,建立一套体现政府服务、市场调节、保障权利和扶助弱者的就业政策。摘编自《南方都市报》1月13日社论辨析权利保障是制定公共政策的底线

  禁招令终于取消了,我却一时感到惶惑。没想到此番叫停禁招令的理由,竟然与当初推行的理由如出一辙,即保证民工有序流动。也许这正是所谓时势相异吧。然而无论如何,叫停毕竟不失为一种进步,正如相关部门所说,是对劳动者及用人单位权益的保障。而让我感到一丝尴尬的是:我们为何直到禁招令执行不下去的时候,才想到权益保障?

  毫无疑问,在很多地区,禁招令已经不再有合理存在的土壤。虑及“民工荒”的因素,禁招令若继续执行势必阻碍经济的发展,因此取消也就成为必然。既然是出于政策效果及经济发展的现实考虑,那么就不必非得为政策取消打上一个权益保障的标签。因为这只能表明,在公共政策的制订与调整中,人的权利保障并不是某些决策者首先考虑的因素。那么,当有一天决策者不再担心“民工荒”的时候,是不是又会出台某种权利限制政策?

  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的问题:权利保障是否应当成为公共政策制定所不能逾越的底线?考量一项公共政策是否合法,是不是必须从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出发?由此看来,尽管从现实考虑的取消与从权利保障出发的取消似殊途同归,其实也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摘编自《沈阳今报》1月13日文/杨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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