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非法储存爆竹被拘七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1:56 济南时报

  时报1月16日讯(记者 殷玉国通讯员王兵徐明)从昨天开始,济南开始销售烟花爆竹。因少数经营者不遵守有关储存、运输、销售的规定,警方昨天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了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经营商,消除了节前一个重大安全隐患,其负责人被处以治安拘留的处罚。

  昨天上午,天桥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接群众举报,称天成路某供销公司的展厅内存放了大量的烟花爆竹,非常危险。接报警后,民警会同天桥东街派出所的民警组织了近20名民
警赶到现场。

  该供销公司展厅位于一座主体楼的底层,楼上是旅馆,周围分布着居民小区、学校、饭店、洗浴中心等,展厅内除展台上摆放着大量烟花爆竹外,四周还散放着二百余箱未开封的烟花爆竹,几十名来进货的零售商散布在大厅内任意走动,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民警立即将大厅内的人群进行了疏散,责令该处负责人将散放的烟花爆竹集中到一起,并予以封存。民警把负责人李某等带回分局进行调查。

  经调查得知,该公司取得烟花爆竹的销售许可后,已在腊山建起了有烟花爆竹储存证的仓库。按规定,天桥东街的展厅只能用于展示少量烟花爆竹,不得大量存放。李某却不顾规定,擅自决定将二百余箱烟花爆竹存放到展厅内,任由零售商自己挑选带走。

  李某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警方对其处以治安拘留7天的处罚,还按有关规定对该供销公司进行了两万元的罚款,责成该供销公司用检查验收合格的专用运输车,将烟花爆竹运往腊山仓库。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棋魂
千年棋魂藤原佐为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