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诈贷案80公职人员受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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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2:35 新京报 | ||||||||
广东私企业主冯明昌涉嫌诈骗贷款造成20多亿损失,69人被究刑责 据新华社电(记者孙承斌)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私营企业主冯明昌涉嫌诈骗银行贷款,造成银行和财政资金损失20多亿元。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及广东省纪委对此案进行了严肃查处。80名国家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审计署报告巨额贷款失踪 前年8月,审计署向国务院报告广东华光集团巨额贷款去向不明,10多亿元信贷资金面临损失。国务院领导立即要求监察部牵头、有关部门及广东省协助配合查处此案。中央纪委、监察部与有关部门迅即派出工作组赴广东,指导协调广东省纪委会同公安、检察、审计、银监、国土、税务、财政、外汇等部门展开深入调查,现全案已基本查结。 冯明昌曾当选三级人大代表 经查,1990年以来,冯明昌先后在境内外设立了南海华光装饰板材有限公司、南海粤华装饰板材厂等10多家关联企业,均由冯明昌出资、控制,对外统称“华光集团”。冯明昌通过弄虚作假,编造经营业绩,将连年亏损的华光集团炒作成为南海的“明星”民营企业,冯明昌本人也当选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 用欺诈手段套贷105亿余元 在各种光环的掩盖下,冯明昌采取欺诈手段大肆套取银行贷款和财政资金。从1990年至2003年8月,华光集团向中国工商银行南海支行等7家金融机构累计贷款1125笔105亿余元。 曾套取财政资金17亿余元 自1994年起,华光集团还通过南海区财政局属下香港某公司代开信用证和向财政局借资17亿余元。至案发止,华光集团在7家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00笔25.86亿元,未归还财政资金7.1亿元。由于华光集团资不抵债,相关企业被宣告破产,造成银行贷款和财政资金的巨大损失。 80名国家公职人员受处分 该案涉及党政机关、金融机构、企业及社会人员233人,其中厅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13人。有关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部门共80名国家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冯明昌等69人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部分被冯明昌重金拉拢收买者 工商银行南海支行原行长林裕行 置国家利益于不顾,多次违规违法放贷,仅在该行对华光集团的贷款余额中就有62笔15.44亿元存在违规违法问题。 南海区财政局原两任局长孙伯宽、何伟林 在冯明昌没有提供任何资产抵押的情况下,让财政局属下香港某公司为华光集团代开11.48亿元的信用证,还采取迂回手段将5.96亿元财政资金违规借给华光集团。 南海区沙头镇国土所原所长李权永 违规为冯明昌不具备办证条件的土地出具“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之中”的《土地证明》18份,合计面积2163亩。 沙头镇房管所原所长姚丽云 以一些毫无法律效力的《土地证明》为依据,并编造、夸大房产实际建筑面积,为冯明昌发放402个不具合法性的房产证,总建筑面积达138.7万平方米。冯明昌用这些虚假的房地产证件作抵押,骗取了大量银行贷款。 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副行长叶家声、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原副总经理(工商银行佛山市分行原行长)林俊江等29名国家公职人员因涉嫌收受冯明昌等人贿赂、违法放贷、玩忽职守,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华社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