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炸弹讨说法换来七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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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2:58 北京晨报 | ||||||||
据新华社电(周梦榕冯明)只因工资卡上的姓名被写错一个字,武汉冰川集团职工吴惠国在补办工资卡时,与公司领导发生争执后心怀不满,为讨个“说法”,吴惠国携带自制的8枚爆炸物,在厂区办公楼内引爆了4枚。1月14日,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以吴惠国犯爆炸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2001年,冰川集团按职工吴惠国档案显示姓名“吴会国”为他办理了工资卡,因不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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