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婆重金借夫生子?这猫腻您千万别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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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3:46 山西新闻网 | ||||||||
本报讯13日,长春某媒体刊出一则借夫生子广告,具体内容如下:漂亮女友35岁,身高1.64米,5年前与台商结婚,拥有大型公司,亿万资产。因台商年龄太大不能生育,欲求一位身体健康,能帮助生育的男士。有缘付10万元,孩子出生后付30万元。并刊登了联系电话0411-82123XXX,0132-34081XXX。16日,记者假称应征者拨通了广告上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位金姓女士。
金女士声称登广告的人是她的朋友,她是经营婚介公司的。记者先要交300元服务费才能到大连与她朋友见面。她只负责收钱和搭线,成与不成她不能保证。 据了解,法律规定,已婚妇女是不能“借夫生子”的。业内人士指出,这种登报“借夫生子”的广告多为不法婚介所的虚假广告,以此骗人钱财。《东亚经贸新闻》供稿(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郭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