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起三者险争议案审结保险公司被判按新标准赔付车主约7.7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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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3:55 新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赵振宇)本报曾报道过的发生在我市的国内首起三者险赔偿争议案,近日尘埃落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某保险公司诉讼请求,维持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裁决,保险公司赔付车主周某约7.7万元。 据了解,2004年3月27日,某运输公司经理周某与保险公司签定了一份保险合同,为该公司一辆宇通客运汽车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按照当时的《道路交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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