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夫妻财产不明同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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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7:24 齐鲁晚报 | ||||||||
本报莱州1月16日讯(记者张坚栋)莱州市一对离异夫妻,结婚时共同财产仅为一万元,离异时却变成了一百多万元,其中有五十多万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近日,这对离异夫妻双双被莱州市法院以财产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 孙某是莱州市原建委主任,邱某与他于1992年结婚,结婚时共同财产仅为一万元,1998年,2人离婚,离婚时共同财产却变成了124万余元。经查,1993年11月至2001年4月间,孙
法院遂作出一审判决,孙某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处有期徒刑13年;其妻子邱某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犯窝藏罪处一年零六个月,决定合并执行二年零六个月,缓刑5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