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市长开会前外逃 两年后自首领刑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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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7:25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据《南国早报》报道,两年前,广西凭祥市原市长邓呈壬“出走”一事,在当地闹得沸沸扬扬……2005年1月14日上午,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邓呈壬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002年3月18日下午2时30分,凭祥市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将召开该市科级干部的任免和市直机关机构改革的会议。
也许是由于这次会议的内容重要,2时20分参加会议的人就基本上到齐了。主席台上有一个座位却始终空着,那是凭祥的2号人物——市委副书记、市长邓呈壬的位置。2时30分,市长还是没有露面,用各种联系方式都找不到人,也没人知道邓到底去了哪里。后来通过边检得知邓逃到了越南。 “出走”两年后,邓呈壬突然出现了——2004年5月8日,他到崇左市人民检察院投案。归案后,他主动向检察院交代了全部的犯罪事实。邓及其家属向检察机关退出了现款25.4万元人民币。 经查明,2002年1月28日,邓呈壬指示凭祥市办公室主任黄汉军另案处理)以“关于拨给奖励经费”的名义,由凭祥市政府办公室向市政府提出给予有关部门奖励20万元的请示,尔后由邓呈壬在请示上签批“同意从市边贸局预算外资金列支贰拾万元”,黄汉军即安排市政府办公室人员黄某到边贸局提取现金20万元,由黄汉军将钱交给邓呈壬。邓呈壬将其中的17万元以“慰问金”的形式分别送给有关单位或个人后,侵吞余下的3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