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湖南省免征农业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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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7:25 潇湘晨报 | ||||||||
新华社长沙1月16日电记者从湖南省政府获悉,湖南省决定从今年起全省免征农业税,由此出现的资金缺口全部由省财政负担。 据湖南省政府有关领导介绍,湖南全省农业税取消后,对省里安排的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县乡政权以及村级组织的运转支出,特别是保障好基层干部工资、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村优抚对象和五保户供养等方面的资金需要。
免征农业税,意味着乡镇政府以及村组的经济基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此,湖南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加快精简县乡机构和人员,并村并组、精简村组干部,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综合配套改革步伐。要求各乡镇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切实转变职能,以适应免征农业税后农村工作出现的新情况,确保农村稳定。 另据新华社电传统农业大省江西省决定从今年起全部免征农业税,比原计划在2006年最终取消农业税提前了1年。另外,在16日开幕的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青海省代省长宋秀岩宣布,青海省从2005年起全部免征农牧业税。据了解,这是我国第19个宣布全部免征农牧业税的省份。 按照国家5年内取消农业税的总体部署(西藏自治区一直免征农牧业税),2004年我国在黑龙江、吉林两省进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11个粮食主产省区的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其余省份农业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执行中,上海、北京、天津、浙江、福建5个省份自主免征或基本免征农业税。最近宣布取消农业税的一些省市区,正是按照中央的这一要求进行的改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