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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省高院院长尹忠显:2005关注"司法能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8:24 大众网

  编者按:去年上半年,山东高院在全国最早提出了“司法能力建设”的命题。在去年12月召开的全国高院院长会上,最高法院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主题,对今年全国法院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其中就借鉴了山东法院的这一成果。在省“两会”召开之际,记者就此采访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尹忠显院长。

  关键词:

  司法能力建设

  记者:尹院长,我们了解到,“司法能力建设”的命题是山东最早提出的,请您谈谈提出这一命题的背景。

  尹忠显:去年上半年,省法院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过程中,提出了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这一命题。我们考虑,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司法手段在经济和社会领域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当前人民法院的工作与快速发展的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要求、与社会和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望都有不小的差距,特别是极少数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执行不力,部分法官政治、业务素质和纪律作风不够过硬。这些问题,归根结底在于人民法院司法能力还不够强。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实现人民司法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这项思路和部署得到了全省法院的积极响应,淄博、枣庄等一些法院还制定了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具体措施。去年11月,省法院与人民法院报社在我省新泰市召开了司法能力建设理论研讨会,来自最高法院和山东、河南、安徽、甘肃等地法院的法官以及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就司法能力建设及相关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在去年12月召开的全国高院院长会上,最高法院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主题,对今年全国法院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其中就借鉴了山东法院的一些研究成果。

  关键词:

  公开招考法官

  记者:我省将从2005年起在全省法院实行统一招考录用法官、书记员,专家认为这是法院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新的突破,请您谈谈我省将如何公开招考法官?

  尹忠显:为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我省将从今年起在全省法院实行统一招考录用法官、书记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制度。

  在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和省法院去年7月联合下发的《关于统一招考法官、书记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通知》中规定,全省各级法院招考录用法官、书记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方式进行。考试的内容方法,招考的程序步骤,体检考核标准等,按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招考录用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与全省国家公务员招考录用工作同步进行。

  关键词:

  法官职业化

  记者:不久前,您对东营中院建立“专业人才库”的做法曾作出批示。请您谈谈为什么要加快法官职业化?

  尹忠显:法官职业化,简单说,就是只有经过职业训练、谙熟法律、通晓法理的人才能担任法官。长期以来,由于对法院和法官的职业及其专业性认识不足,在法官队伍的“进口”上把关不严,以致相当一部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法院,严重影响了法官队伍素质,直接影响着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法官职业化建设关系“公正与效率”主题的落实,关系司法队伍形象。它既是一个长远目标,同时又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当前,除了今年开始我们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法官外,我们还从多个方面着手,积极推进这项工作。

  关键词:

  审判效率

  记者:一些案件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效率不高,甚至久拖不决,您对此有什么看法?

  尹忠显: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对举证、答辩等期间都有规定,必须留出一些时间给当事人,同时有些案件由于案情重大、复杂,或者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等原因,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办理延长审限的手续。这对法院来说不是超审限,但对当事人来说,由于不了解有关程序而误认为是超审限,甚至认为法院对案件久拖不决。同时,各地法院在市级案件中,也确定存在效率不够高的问题。

  办案效率对当事人来说十分重要,正所谓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总是希望尽快解决矛盾纠纷,这是合情合理的。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落实方便群众诉讼的各项规定,实行了普通程序简化审,加强简易程序的适用,设立小额债务法庭,对简易案件实行即收即审即结等等,尽可能地缩短办案周期,减轻当事人讼累。

  关键词:

  破解“执行难”

  记者:“执行难”仍然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请问我省法院在破解“执行难”方面做了那些工作?

  尹忠显:“执行难”问题是一直困扰法院的一个焦点问题、难点问题,也是群众关注的,反映强烈的一个问题。“执行难”问题的形成,有深刻的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1999年中央11号文件下发后,执行工作有了很大缓解,各级法院在解决执行难问题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管理执行工作新机制,从省法院到中院、基层法院,普遍设立了执行工作局,充实了执行力量,法院内部形成了整体合力。由于上下齐心协力,我省执行工作实现了结案大于收案的良性循环,目前已经进入这样一个阶段:执行积案逐年在减少,执行的质量和效率逐步提高。去年我们执行案件是22万多件,执行的额度是320个亿。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十三家中央新闻单位来我省采访报道了破解“执行难”的问题。

  当然,要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的问题,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全民法律素质的提高,市场经济的培育成熟,诚信体系建设等,都需要有一个较长的过程。从司法机关本身来讲,我们也是任重而道远。

  文/本报记者董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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