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颁布惩防腐败实施纲要 要求各地认真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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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8:29 北京青年报 | ||||||||
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 中共中央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印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从完成
通知指出,《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坚决贯彻,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要全面把握《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意见和办法。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把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贯彻执行《实施纲要》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 《实施纲要》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坚持党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加强领导,齐抓共管,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任务落到实处共八大方面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重要指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