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廉政立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8:34 南方日报 | ||||||||
中共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加快廉政立法 研究制定反腐败方面专门法律
完善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 抓紧制定党纪处分条例配套规定 本报讯 新华社昨天播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通知。 通知指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坚决贯彻,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通知说,各地区各部门对贯彻执行《实施纲要》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 《实施纲要》提出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要目标。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实施纲要》指出,要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加快廉政立法进程,研究制定反腐败方面的专门法律。抓紧制定公务员法。探索制定公务员从政道德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抓紧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的配套规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制度,制定和完善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 见A02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