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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下学期实施一费制 省财政厅没接受收费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8:43 南京晨报

  国务院要求,自2004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在政府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学校及特教班)均要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而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江苏省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方案将于下月正式实施,距国家要求实施的“一费制”时间整整推迟了一学期。

  是什么原因使江苏的“一费制”姗姗来迟?很多学生家长不停来电打听“一费制”
何时实施。为此,记者对相关部门进行了走访。

  涨幅过大让“一费制”搁置

  早在去年9月份,“一费制”收费方案已获省政府审批通过。据悉,当时通过审核的“一费制”标准结合了两个方面的影响因素,一是价格听证会上各方的意见,二是当时的物价水平。在听证会上,绝大多数听证代表认为杂费上浮20%,虽只是每学期每人多付20元左右,但是涨幅并不算小。与此同时,其他各项服务性收费以及学校自立名目的收费占据的开支较大,物价及教育部门应该着手清理。就当时的物价水平而言,正处于去年价格调控的重要时期,如果教育杂费水平一下子提高20%,将影响到物价指数上升1个百分点。所以,本来计划在去年秋季开学时实施的“一费制”方案就暂时搁置了下来。

  省财政厅没接受收费方案

  据一位深谙听证会内幕的官员透露说,江苏中小学“一费制”推迟实施的另一个原因是听证会搞迟了,我省中小学“一费制”方案出台时,学生早已报名开学了,当时南京市不得不宣布,中小学学杂费仍按原标准执行。本该于去年8月初举行的义务教育“一费制”听证会,缘何拖到8月13日举行,背后有着不少“隐情”。

  按照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明令要求,从去年秋季新学年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必须无条件地推行“一费制”收费。作为“教育大省”,江苏对三部委发出的这一明令要求,无疑应该不折不扣地执行。但是,意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听证会,为什么要拖到离新学年开学只有短短12个工作日时再开呢?

  据相关官员透露,由省教育厅初步拟定的听证方案,虽几易其稿,但早在7月便已出炉。可是,出于多种因素考虑,教育厅始终没有把这一方案拿出来与省财政厅“见面”。7月23日,省物价局按照事先与教育厅、财政厅的约定和听证程序,准备在次日的报纸上刊出8月4日召开听证会的公告。但就在报纸大样即将敲定的那一刻,省财政厅明确表达了这样一个观点:省教育厅拿出来的方案“要价太高”,省财政厅不能接受,省物价局只得临时撤掉即将刊出的公告。经过三方长达9天的“紧急磋商”,省物价局才在8月2日对外发布了13日召开“一费制”听证的消息。

  “一费制”要断教辅书财路

  众所周知,“一费制”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一个收费总额,然后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的收费办法。教材的辅导书都不在“一费制”之列,就在江苏没有实施一费制的去年秋季,教材的辅导书照样连同教材“搭车”发给了学生,要求学生家长“埋单”。江苏“一费制”的实施,将断了辅导教材的财路,和辅导教材相关的利益部门是不愿意搞“一费制”的,江苏中小学“一费制”推迟实施近半年,搭售给学生的辅导教材的钱早已进入相关部门的口袋。

  下学期杂费标准可能提高

  据知情人士介绍,随着江苏省物价指数已经连续几个月低于4%,正式实施“一费制”,调整义务教育阶段杂费收费标准自然被列入议事日程,并且将在下月春季中小学开学时正式实施。这位知情人士分析认为,由于“一费制”方案涉及群众基础广,上涨幅度大,比如杂费上涨20%、收取2025元不等的信息技术费等,正式实施后将会带来较大影响,将影响江苏省2月份的物价指数上升0.5个百分点。据悉今春学校开学后,杂费的收费标准可能会高于原收费标准一定幅度。

  晨报追踪“一费制”记录

  去年8月,晨报率先独家披露江苏教育“一费制”听证方案。随后的《“一费制”是减负还是涨价》、《“一费制”9月涨价恐要泡汤》、《“一费制”涨了,乱收费谁管》等报道不断跟进。同时提出三大疑问:第一,“一费制”中的杂费部分,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上调20%,理由是成本增大。第二,听证方案给学校开了自愿缴费的口子,学生家长将面临“自愿”缴费的艰难选择。如果这样,学校日后若想在“一费制”之外加收一些费用,只要拿出“自愿”的尚方宝剑,一切就显得理所当然。第三,“一费制”只包括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和信息技术教育费,但这几项费用总和只是学校收费项目的一小部分,而令许多家长有苦无处诉的赞助费、择校费、兴趣班费、校服费等在听证方案中未被提及。

  什么是“一费制”

  “一费制”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一个收费总额,然后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的收费办法。

  借读费和中考招生收费仍按原规定执行,不纳入“一费制”范围。“一费制”标准中的杂费实行省定项目和最高限额,杂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浮20%,另加信息技术费分城市和农村每生每学期2025元。“一费制”中的课本费和作业本费、讲义费实行省定项目,市定具体标准。

  学校按照学生自愿的原则提供服务,可以适当收取费用。在对现行收费进行清理的基础上,保留了8个项目,具体项目为:住宿费、学生体检费(每两年一次,初中三年级与升学体检合并进行)、社会实践活动费用(门票费、交通费、食宿费)、代办校服(农村中小学不作要求)、校外自行车看护费、学生蒸饭及代伙费用、冬季取暖费(限淮河以北地区冬季供暖学校收取)、小学低年级延时班(放心班)等。

  作者:陈闻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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