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公证处主任 贪钱专做假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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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8:44 天津日报 | ||||||||
广东清远一公证处主任被判4年夏宇 据新华社广州1月16日电(记者夏宇)广东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公证处原主任韦光彬因出具上千份假公证并收受近万元贿赂,致使诈骗团伙得以成功诈骗3000余万巨款,日前被连山县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
从2002年3月起,以陈狄和韦家扬为首的这一诈骗团伙成立了名为“连山县天鹅湖生态旅游管理区”的民营独资企业,并在当地天鹅湖水库周边征用了8475亩土地。 在收受了诈骗集团的贿赂之后,韦光彬未经仔细核查先后为616份合同出具了公证证书,合同涉及金额1500万元。 除此以外,从2002年11月到2003年6月,该团伙又以类似的手法通过注册成立公司来进行非法集资诈骗,在这一阶段,韦光彬为其出具了724份虚假公证证书,致使陈狄、韦家扬诈骗团伙得以再次对700多名投资者实施诈骗,金额合计1936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