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加大征地补偿费清欠力度农民领到补偿费近千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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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9:28 海南日报 | ||||||||
本报金江1月16日电 (记者陈超通讯员陈泽雄特约记者周臣业)记者今天从澄迈县有关部门了解到,该县对清理出来的1990年到2003年间拖欠的农民征地补偿费968.61万元,已全部予以兑现。 去年3月,澄迈县通过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发现该县金马大道、金江绿地广场、老城开发区项目等拖欠的农民征地补偿费共计426.34万元,此前已偿还279.34万元。
拖欠征地费的另一个大项目是老城鳄鱼湖项目。该项目用地1998年12月31日经省政府批准同意使用,面积共计1653.93亩,尚欠土地补偿费542.27万元。为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澄迈县派出3个工作组下驻有关的3个村庄,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督促业主与农民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并采取退地清偿等方式强制执行追偿。此外,澄迈县政府还以财政支付的形式,拨出专款,采取暂时搁置争议,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的办法,在去年12月27日将欠款全部拨付给3个村庄。 为使征用农民集体土地有可参照的标准尺度,澄迈县制定了《征用集体土地三项补偿费计算办法》,对不同等级片区的土地征用,施行分类价格补偿标准。要求今后需征用集体土地从事开发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县土地部门缴纳一定比例的征地保证金,确保征地补偿能切实落实,并制定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作者:陈超 陈泽雄 周臣业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