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困难群众可享受生活物价补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10:5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1月17日消息(记者曹美丽)鸡年春节,宁波市生活困难的群众可以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了。宁波市将在春节前为这些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帮助他们安心过年。 据悉,为了减轻因物价上涨给低收入生活困难家庭带来的日常消费负担,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利益,宁波市将对部分困难群众实行生活物价补贴。享受物价补贴的对象有:享受
生活物价补贴标准为:宁波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北仑区、镇海区为每人280元,其余奉化、象山、宁海、余姚、慈溪五县市为当地的月低保金。 据了解,2005年的生活物价补贴将于2月份过年前一次性发给困难群众,所需资金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囡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