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清欠办负责人:民工讨薪最好办法是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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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11:02 石家庄日报 | ||||||||
只要证据确凿就能得到解决 本报讯(记者李征实习生王巍)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我市近期将进一步加大清欠力度。市清欠办主要负责人、市建设局副局长杨立众告诉记者,当前清欠工作将变被动为主动,对存在拖欠的建设施工单位一一面谈,并加快举报、投诉的处理进度。
杨立众介绍说,目前,劳动、工会、建设、法院等多部门展开了联合讨薪行动。可以说为民工撑腰的部门越来越多了。一般说来,农民工讨薪可通过以下4个主要途径:通过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事实清楚的,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来解决;有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保障仲裁部门投诉,通过调解、裁决方式来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来解决。 然而,解决欠薪问题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向有关部门投诉。杨立众说,目前全市各个区、县都设立了投诉电话。只要发现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发工资,即可进行举报。市清欠办的举报电话是:6994865、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举报电话是:7049626。 杨立众提醒农民工说,投诉时相关证据一定要注意收集。他说,很多农民工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时,提供不出《劳动合同》,有的连欠条字据都没有,还有的属于欠薪主体不清。由于外来务工者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淡薄,相当一部分人在务工时不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甚至还有的农民工对单位的具体名称、地址等都一无所知,求助时给法律援助部门带来难题。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建筑企业,根本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关系不明确,农民工工资得不到保障。针对这种情况,农民工在遇到工资拖欠时,应该注意收集公司(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如签订有劳动合同应携带合同,没有签订合同,应该寻找证人证明自己与公司(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此外,考勤表、临时工作证、工地出入证、工资欠条等也是有效的证据。同时,农民工还应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及被举报公司(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更重要的是要提供对方拖欠工资、违背法律法规的事实。 杨立众表示,凡是我市范围内发生的欠薪行为,“只要农民工证据确凿,不论时间长短、地点远近、钱数多少都会得到帮助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