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再降10项政府收费涉及教育公安交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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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11:20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 (记者肖世艳) 2005年伊始,从自治区物价局再次传出为百姓减负的消息,包括公安、教育、旅游、交通等8个部门的10种收费,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降低。 据了解,公安部门共降低了两项收费,分别是台湾同胞定居证工本费和华侨回国定居证工本费,均由原来的每证50元降为每证10元;交通部门也降低了两项收费,分别是海事调解费及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海事调解成功的收费标准由最高不超过损失金额
教育部门降低的是在职人员攻读专业硕士学位全国入学联考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由每人每科100元降为每人每科80元;旅游部门降低的导游证IC卡工本费,由每证60元降为每证40元;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注册登记费,降为统一按国内企业收费标准来执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工本费,也由原来的每份50元降低为每份35元。 降幅最大为发展改革部门收取的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费,申请费由原来的每件4140元降为每件1000元,撤销请求费由每件2484元降为每件2000元,证书公告费由原来的每件1656元改为据实收取;新闻出版部门收取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中的计算机信息库查询费,收费标准在现行基础上下调了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