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巫山出台规定 领导干部办酒席要分级申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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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11:46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网讯 (记者沈义 特约记者阳学智 通讯员吴奎) 红白喜事办酒席原本无可厚非,可偏偏有人借机敛财。为防止出现利用酒席做文章的“敛财干部”,重庆市巫山县近日出台了《干部职工办酒席规定》。 该规定要求,干部职工遇婚丧嫁娶、住房乔迁、职务升迁、子女升学、生日祝寿、生病住院等事宜,确需办酒席5桌以上的,必须严格执行分级申报制度。首先要填写《干部职工
县级领导干部办酒席应在事前向重庆市纪委报告,同时向县委、县纪委申报审批;副处级、正科级领导干部办酒席事前向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申报审批;一般干部办酒席向所在单位纪检部门申报审批。 该规定还要求,干部职工办酒席的标准不得超过当地群众平均水平标准,不得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及其他个人发放请柬和电话邀请,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及其他非亲属关系的个人礼金、礼品,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和在单位报销应由本人或家属子女承担的费用。违反规定大操大办的,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外职务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