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 三天内结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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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15:11 法制晚报 | ||||||||
目前本市一半农民工已离京返乡 市建委召开来京施工企业管理工作会要求 本市累计拖欠的30亿农民工工资已兑付完毕 从此结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历史 本报讯(记者李里)50%来京务工人员目前已离京返乡,市建委表示,本月20日本市一定结清建委系统农民工工 资。
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来京施工企业管理工作会上了解到,截止到2004年11月10日,2002年底以前本市 累计拖欠的30亿农民工工资已全部兑付完毕,从此结束了北京建筑市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历史。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截止到去年年底,进京企业总数达到1803家。2004年市建委对在京企业重新进行了备案 ,对来京12个月以上无任何经营业绩的349家企业按照自动退出市场处理,同时在今天的会上清退2004年度存在严重 违规行为的企业5家。 2004年全市来京队伍规模超过了90万人,来自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江苏省、河北省、河南省、安徽省 、四川省都超过了10万人,湖北省超过了5万人,以上六省来京队伍占进京总人数的80%以上,超过了75万人。 今年市建委要求,外地来京企业必须具有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严禁在京临时招用零散队伍或收编挂 靠队伍。同时,继续实行农民工工资“月结季清”制度,企业直接招用的农民工,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内部可设立财务 结算中心统一支付工人工资。 劳务分包合同应规定劳务费支付时间,相临两次支付时间最大间隔不得超过60天。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应在次月15 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成,工程交工以后56天内完成全部结算手续。 从今年开始,对企业的违规行为在记录进本市建设信用信息系统的同时,还要依据违规情节限期整改,整改期间的施 工企业停止承接新工程。对于个人的不诚信行为,建立个人信用记录,在行业内警示企业谨慎招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