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将修改古生物化石管理条例 加大保护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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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16:38 辽宁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谢文君报道 《辽宁省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即将进行修改,以加大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范围,加大打击私采滥挖、非法贩卖化石行为的力度。 我省是中国古生物化石蕴藏丰富的省份,特别是辽西一带的热河古生物化石群曾经震惊世界。但近年来在该地区私采滥挖化石、非法倒卖化石的活动越来越多,一些重要的化石资源或损坏或流失海外。2001年以来实施的《辽宁省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不能
这次修改将在原条例基础上增加 15种保护种类,如对保存完整或者较完整的稀有古脊椎动物化石、国内稀有或在生物进化及分类中具有特殊意义的化石进行重点保护,对已经命名的化石种属的模式标本进行保护等。修改草案还增加了重点化石的采掘评审制度,在省级化石资源保护区采掘化石或在省级化石资源保护区外采掘重点保护化石的,必须向省国土资源部门提交采掘方案,并由省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化石专家进行评审,经审核认定后方可采掘。 修改后的条例草案将提请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