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商品 不能随意维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0:1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赵先生刚买没几天的电视,出现了点毛病,于是就近请人修了一下,不料因此失去了免费保修的资格,最终多花了400多元的维修费。 日前,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赵某新购的一台彩电出了毛病,赵某将其送到该乡一家电维修店进行维修。不久,赵的弟弟正好路过此处,称彩电属于“三包”商品,可以由销售部免费维修。于是,他们便将彩电送到商家。商家的维修人员查看后,称该机由于被人修理过
经消协工作人员调查,发现赵某擅自请人拆机维修,且在显像管尾座配件等多处留下烙铁痕迹,违反了家电“新三包”的有关规定。经工作人员再三调解,商家最后答应为赵某维修,包括更换电子显像管等配件,但赵某需支付400元维修费。而维修店店主朱某由于维修“三包”期内的商品,致使用户失去“三包”权利,须替赵某承担200元维修费用。 (刘晓菲 孙昊)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