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闻“专案组”进驻后 密退二十万“做夹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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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1:0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因涉嫌受贿32万元人民币、美元1.1万元,以及114万余元人民币、美元1.8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合钢公司原料处原处长王国保昨天上午在合肥中院接受审理。庭审中,王国保对其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公诉机关指控,王国保在担任合钢公司原料处副处长和处长期间,收受贿赂人民币32万元,美元1.1万元。其中,合肥达坚贸易公司与合钢公司原料处有铁精砂销售业务,该公
昨天的庭审中,王国保对收受栾某20万元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其辩称在收受现金之前并没有暗示性地说要给女儿买房子,而是在无法推辞并收受了现金后,才借口说要给女儿买房子的。2004年7月初,王国保和栾某得知“专案调查组”进驻合钢后,两人曾见面商议对策,并约定由王国保先将20万元归还栾某,或者是先打个借条,如果东窗事发就说是两人之间的借款,如果不出事,以后再将钱还给王国保。后王国保将20万元交还栾某。 从王国保家中扣押各类人民币存单、信用卡、股权证、现金等物以及购买的房屋、车辆等合计人民币888669元,美元49410.6元,澳元15300元,总计资产人民币1682442元、美元49410.6元、澳元15300元。除去合法收入和有证据证实的合法财产外,尚有人民币1142009.96元,美元18410.6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公诉机关认为,王国保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并有巨额财产无法说明来源,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未当庭宣判。 (肖献松)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