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税务违法行为者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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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2:21 新闻晨报 | ||||||||
据新华社报道根据2005年起开始实施的《海南省国税系统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暂行办法》和《海南省国税系统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举报税务违法案件的群众最高可获得10万元奖金。 《暂行办法》规定,将按以下标准给举报人奖励: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亿元以上可获得10万元以下奖金;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不到1亿元的,给予6万元以下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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