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原副省长李达昌涉嫌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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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2:26 现代快报 | ||||||||
综合消息四川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17日举行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提请审议《关于许可对省十届人大代表李达昌涉嫌滥用职权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若审议通过,省十届人大代表、原四川省副省长李达昌因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司法机关将对其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的强制措施。 四川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于1月13日收到省人民检察院送交的《关于提请许可对
《报告》说,李达昌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应当对其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的强制措施。四川省检察院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特向省人大常委会提请许可对李达昌采取强制措施。 李达昌曾因“副省长主动卸职回到大学任博士生导师”而成为新闻人物。据了解,李达昌1965年毕业于原四川财经学院(现西南财经大学)。曾任四川财经学院副院长、德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四川省计委副主任、四川省财政厅厅长、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 自1988年起,李达昌一直在西南财大兼课,先后为本科生、研究生主讲多门课程。从2001年开始,李达昌先后3次向组织上递交报告,希望自己能从副省长的位置上退下来,回到西南财大任教,2003年1月,他终于如愿以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