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联想“高管”涉嫌挪用资金案撤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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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2:40 京华时报 | ||||||||
作者: 孙思娅来源: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原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市场营销总监徐刚曾因涉嫌挪用资金而被公诉。记者昨天获悉,海淀检察院已撤回对他的起诉。 检察机关认为,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徐刚具有非法挪用资金的主观故意,对徐刚作
检察机关在先前的起诉中称,2002年5月,微软(中国)有限公司支付了249万元的宣传费用于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暑期促销活动的宣传。徐刚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这笔资金转走,并将其中的213万元转给自己的朋友郭某进行经营活动。这笔款项到达郭某手中时只剩下198万元了,郭某将其中的60万元用于了联想公司的广告宣传。联想公司认为徐刚在没有经过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钱转给朋友郭某个人使用,涉嫌挪用资金罪,于是向检察机关举报。2004年1月5日,徐刚被羁押,2月13日被逮捕。 此案曾于2004年11月16日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35岁的徐刚在庭审中称,自己在公司主要负责媒介宣传,包括电视、报纸媒体,他转给朋友郭某的款项是用做广告费用,是其职权范围内的行为。他只承认自己违反了财物制度,不承认自己的行为违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