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院一副院长锒铛入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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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2:40 京华时报 | ||||||||
作者: 王阳来源: 本报讯(记者王阳)将本该上缴的提成款截留后,北京市城乡建设勘察院副院长宋兵把这些作为自己做生意的无息本钱。近日,认定其挪用11万元公款的罪名成立,宋兵被宣武法院一审判处1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
宋兵今年37岁。据悉,1997年,宋兵与北京市城乡建设勘察院签订了承包技勘一处的协议。该协议约定,宋兵对外承揽勘察工程后,应将工程结算款上缴到勘察院。勘察院收取17%的管理费后,将其剩余部分返还给宋兵。 宣武法院查明,1998年至2002年10月,宋兵先后与11家单位签订并履行了16个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在此过程中,宋兵采用私刻财务章和在空白发票上预盖勘察院财务章的手段,擅自截留工程结算款65万余元。 据悉,该65万元工程款项中,宋兵应向勘察院交纳17%的管理费,即人民币11万余元,但宋兵已将该笔工程款全部用做自己的投资活动。宣武法院认定,尽管宋兵的家属已在案发后向勘察院归还了管理费,但该行为已经构成挪用公款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