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反腐请媒体报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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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3:20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据成都商报17日消息新闻单位和记者一旦了解、掌握到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案件线索,可以向成都市检察院移送。近日,成都市检察院在全国范围率先出台了《受理新闻单位移送案件线索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就受理新闻单位移送案件线索的范围、方式等作出具体规定。 16日,记者就《办法》相关情况,采访了成都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雷建昌。
联动媒体“隐性线索”扩充线索源 记者:检察机关为什么选择与新闻媒体联动? 雷:我举个例子,去年阜阳劣质奶粉案、西安宝马彩票案等案件,都是媒体首先报道,检察机关得知后强力介入,通过深挖细查,一大批渎职犯罪人员得到查处。媒体掌握大量的信息,行使舆论监督权,检察机关行使侦查权,两者可以互动起来,这不仅可以为检察机关提供更多有效的线索源,而且能加强媒体舆论监督的落实和震慑各种腐败和渎职侵权行为。 记者:检察机关希望从新闻单位获取哪些信息? 雷:我们通过对一些报道特别是舆论监督进行分析判断,并向有关部门查询了解,能够发现一些渎职侵权、贪污贿赂线索。这些是“公开线索”,但新闻单位和记者了解、掌握的部分“隐性线索”也很重要。新闻记者发现问题的渠道比较多,热线电话、群众反映都可能有一些涉嫌犯罪的线索。 保密到位五类线索可移送 记者:新闻单位对哪些线索可以移送? 雷:有五大类。一是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线索,包括贪污、挪用公款、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案件等。二是涉嫌渎职犯罪线索,包括滥用职权、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私放在押人员等。三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线索,包括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四是侦查机关在侦查工作中违法办案线索。五是市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办案或其他违纪线索,可以直接移送本院纪检监察部门或检察长。 记者:新闻单位移送的线索能得到及时处理吗? 雷:新闻单位移送的线索,市检察院举报中心将及时审查,根据管辖权,决定由本院受理或送其他有管辖权的检察院。如果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我们将移送有权机关处理。同时,市检察院必须在一个月内把线索分流情况向新闻单位反馈;结案后一个月内将查处情况反馈有关新闻单位和记者。 记者:对新闻单位移送的线索,是否保密?如果线索不实,怎么办? 雷: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保密。对移送的线索,我们会严格审查,只要不是故意诬告陷害,就不会有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