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招商设七道门槛 重污染项目拒之门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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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4:38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重庆市首次对引进投资项目设立门槛。日前,市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重庆市招商工作规范(试行)》,对将入驻我市的项目,设立了包括每平方公里投资额度、能源消耗量等在内的七大门槛,并从即日起实施。 我市首次设招商引资门槛,主要是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以及高能耗、重污染项目进驻我市。同时,提高我市在招商引资方面的竞争力。
今后我市在引进项目上,将以品牌效益和科技含量为主。优先引进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知名品牌企业以及投入产出比率高、就业容量大、产业带动作用大的企业和项目。《规范》明确列出了七项引进项目的重要参照条件,包括每平方公里固定资产投资量、每平方公里年销售收入、容积率、就业吸纳比率(与国内同行业一般水平比较)、能源消耗水平(万元增加值能耗)、水资源消耗水平(与国内同行业平均水平比较)、环境保护标准等。 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城市规划等招商项目将不予审批或核准。未经批准,超越自身招商优惠政策底线,给予优惠政策的行为将被禁止。而以恶意诋毁其他地区发展环境,或变相越权给予优惠政策等不正当竞争方式进行引资的区县行为,也将被禁止。 (本栏稿件由记者 周尚斗采写)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