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封口费 的哥还手机 (2005-1-18 4:50:00) (评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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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4:50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昨晚,市民欧阳小姐价值4000余元的手机失而复得。她欣喜之余更多的是感动:的哥郑鹏拒绝了500元“封口费”才将她的手机完璧归赵。 昨下午3时许,欧阳小姐从歇台子打车到科园一路。下车后才发现手机掉在了车上,立即拨打,电话却被挂断。“我想糟了,我刚下车另一乘客就坐到了车的前排。手机可能找不到了。
欧阳致电市运管局。很快,运管局就根据她所持发票编号,查到了该车属于重庆市嘉川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车牌号为渝AT1107,当班司机是郑鹏。但郑没有电话,无法联系,只有等待交班。 昨下午4时30分,郑鹏将手机交给了夜班司机郭绍红,并到公司汇报了情况。昨晚9时,郭师傅将手机送到了欧阳小姐的家中。 “万万没想到,为了我的手机,郑师傅还拒绝了封口费。”原来,欧阳小姐发现手机丢失后,立即拨打了自己的号码,被坐在前排的乘客听到。该乘客探身到后座拾起了手机,一见是高档货,就想占为己有,并提出给郑鹏500元“封口费”,遭到郑师傅严辞拒绝。自知理亏的乘客被迫把手机给了郑师傅。 “我并不觉得自己做了多么伟大的事情。”昨晚10时,郑师傅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拾到东西要归还,一直以来我们都是这样做的。” (罗先生报料60元) (记者 刘亚楠)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