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狗”作乱处罚暂无依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4:57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记者兰俊陈昊) 昨(17)日记者了解到,“电子狗”不仅与交警搞起电子对抗,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同时也凸现了管理中的法律空白。 成都市交通管理局有关人士介绍,明知司机使用“电子狗”逃避监控,却难以作出处罚。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使用“电子狗”之类的反雷达测速设备并没有作出相关规定。他认为,要有效打击“电子狗”,在交管部门暂无处罚依据前,应当通过其他途径限制。
省工商局市场处处长杨楠表示,对于“电子狗”是否可以入市销售,首先要查验其是否经海关检验及是否具有中文名称和产品说明。在具备指定代理商及不构成商标侵权的情况下,才能入市销售。 根据记者调查,“电子狗”无论名称还是产品说明都为日文,贩卖商家也无法提供属于合法销售的相关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