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报告学校要专人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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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5:35 东南早报 | ||||||||
据新华社电记者昨日获悉,为防止各类传染病在学校发生流行和暴发,卫生部与教育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本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近年来,各地学校传染病疫情时有发生,而学校疫情报告工作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传染病疫情的控制处理。为此,卫生部、教育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学校有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同时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进行报告。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的疫源追踪、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切实做好疫点、疫区的卫生处理工作,防止疫情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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