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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加大追薪力度让劳务工拿到工资过好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6:03 深圳商报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徐恬)龙岗区坪地街道得宝盈制品厂近一年来月月拖欠工人工资,多次收到整改通知书却屡错屡犯。在有关部门督促下,昨天该厂终于将欠薪如数发到工人手中。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友烈、宋枝旺以及十几名市人大常委、市人大代表前往宝安、龙岗视察了《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情况。

  为劳务工追回“血汗钱”

  记者跟随视察团来到龙岗区坪地街道得宝盈制品厂,该厂主要生产陶瓷制品,有员工400多人。2004年8月31日,坪地劳动管理站发现得宝盈厂拖欠工人2004年5月至7月的工资约100万元,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对该厂发出劳动监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厂在10天内把拖欠的工资发到工人手中。

  可补上工人这3个月的工资后,得宝盈厂又不按时给工人发工资了。今年1月14日,得宝盈厂又接到龙岗区劳动局监察队发出的整改通知书,同时还收到一张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要求该企业在3天内如数发放工人工资。

  昨天,在有关部门督促下,得宝盈厂终于给工人发放了2004年10月至12月的工资共90多万元。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工人们非常高兴。一名工人说:“我今天领了4000多元呢,可以回家过年了。”

  我市加大追薪力度

  据了解,我市2004年共检查用人单位近2.4万家,发现欠薪用人单位2041家,共欠薪2.64亿元,目前共追回欠薪2.37亿元,1081家用人单位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被罚款1778万元。我市目前的工资发放大检查活动已经进入集中检查阶段,对用人单位的欠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即查处一起,保证劳务工拿到应得的工资,开开心心过个好年。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说:“按照2004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企业拖欠工人工资,不仅要补齐工人的工资,还要增付工人25%的工资。如果不按照规定整改,还要罚款。企业必须为自己的欠薪行为付出代价。”

  据介绍,我市今年治理欠薪将采取“网格化”管理,一旦发现企业拖欠工资情况,可马上进行处理,避免出现企业拖欠工资数月后,执法人员再去处理的情况。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徐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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