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建议取消受贿数额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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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7:17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据法制日报报道,日前在首届中国青年法学家论坛上,中国人民大学卢建平教授认为,中国在法律条文当中明确地规定了受贿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反腐败的防线过于靠后,这一数额标准应当取消。 卢建平认为,《公约》所针对的贿赂罪,不仅包括了行贿,也包括了受贿,在行为表现形式上,不仅包括了直接给予,也包括了间接给予,不仅包括了实际给予,还包括了许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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