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宅基地上他人建房 红安一用地矛盾八年未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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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7:25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红安县城关镇读者姚娟致电“新闻援助”: 1996年,我家购买的宅基地被他人占用建房,我们多次向县土管局、建设局反映问题,他们互相推诿拖拉,导致他人已把房子建起来了。后来,我们要求批块新地,县土管局答应协调解决,可不知什么原因,就是一拖再拖。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崔逾瑜报道:“我们不知跑了多少路,也花了不少钱,宅基地的事情至今没能解决。”14日,姚娟一细数,转眼已8年。 在记者住的宾馆里,姚娟讲起了事情的来龙去脉。1995年,因红安县城园艺大道扩建,她家的老屋被拆除了几间。事后,由县建委协调,她家买下了城关镇园艺村二组一块面积为105平方米的宅基地,并交款5250元。 谁知,第二年夏天,姚娟一家发现,在她家买的新宅基地上,余某已打好了屋基。 于是,姚娟一家向县土管局、县建委反映,直到1999年,两个部门才先后立案。记者从县土管局、县建委于1995年下发给余某的建设用地批准通知书和建设用地项目选址意见书中看到标明的是另一块地。而余某却于1996年在已属姚娟家的宅基地上建房,并于1997年6月在城关镇土管所办理了国有土地证。 当时,县土管局调查表明:何延富(姚娟的公公)属拆迁户,确需征地建房,予以报批;余某批甲占乙,属违法占地行为,予以立案查处。“本以为职能部门会依法查处,然而,国土局说先规划,后办证,要我们先找建设局,建设局却说要先找土地部门撤销土地证。”5年过去,余某的房子已建成,姚娟一家心急如焚。 红安县建设局法制科科长郭中权说,这个矛盾的焦点在土地权属上,土管局已先行调查,且已定性,应由土管局解决。 县土管局地籍股负责人称,余某属违法占地,且办土地证的程序不合法,应由土地监察大队处理;而监察大队却称,余某有土地证,未撤销即合法有效,因此只能找地籍股解决。 据介绍,县土管局答应了姚娟一家要求批块新地的要求。“他们每次都说好,可就是拖着不办。经常找不着人,有时找到人也说很忙。”姚娟一家感觉很不踏实。 县土管局地籍股负责人韩若生告诉记者:“我们正在协调此事,园艺村的干部一个去外地做生意了,一个常在武汉,至今没有划出地来,我们也没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