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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干部将29岁情妇碎尸(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7:56 新晚报
  解娟石峰宣剑本报记者张素梅
60岁干部将29岁情妇碎尸(图)
  2004年7月末,哈市大街小巷“风传”着一个“小道”消息———某局一位干部将情妇杀死后碎尸,有的说尸块被抛入了松花江,有的说尸块被扔得到处都是,有人说这位干部杀人后自杀未遂……总之,情妇、杀人、碎尸,这几个词关联在一起,总难免让人产生一些猜测。

  那么,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呢?

  今年1月1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杀人碎尸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董兆歧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子董江犯帮助毁灭证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一名国家干部如何堕落成一名杀人犯,事情还得从10年前说起……

  年龄知天命结识一女子沉湎婚外情买房暗同居

  说董兆歧杀人,认识他的人第一个反应是:你说谁?董兆歧?不大可能吧……

  高、瘦、长脸、不爱言语,这是董兆歧给人的第一印像。当了多年的某局干部,董的两个儿子却没有工作,许多人都说老董这人挺老实本分。但是,就是这么一个老实本分的人却干下了令人发指的事,难怪让人震惊。

  据董兆歧自己交代,他与被害人许某在1995年相识。一天,他在一家饭店吃饭,衣服搭在椅背上,这时一位年轻的女子经过,一不小心将他的衣服碰到了地上,年轻女子将衣服捡起来并笑着连连向他赔不是。其后,董兆歧在饭店门外又遇到了这名女子,两人寒暄几句后觉得挺聊得来,当晚,这位自称姓许的女子顺道搭了董的车回家。

  当时,20岁的许某在某医学院念中专,认识董兆歧后,一来二去两人的关系迅速升温。1997年,二人开始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董兆歧说,其实他与妻子的感情不错,但是许某毕竟年轻,这让50多岁的他感觉年轻不少。为了与许某不再偷偷摸摸地搞“地下活动”,1998年7月,董兆歧特别在香坊区三辅二道街给许某买了一套住房,与许某过上了同居的生活。尽管老董常在身边陪伴,又有房子,但许某总觉得给人当“二奶”、没名没分的日子不好过,于是多次要董兆歧离婚好嫁给他。董兆歧却觉得自己的年纪也一大把了,儿子也都三十好几了,自己还有社会地位,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实在不好看。董兆歧虽然面对许某的压力,但始终在敷衍着许某。

  情人逼婚急欲抛结发妻无奈压力大私下写协议

  2002年底左右,一直盼望着嫁给董兆歧的许某一气之下还为此喝了药,董兆歧将其送到省医院抢救。但是,敷衍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此时此刻,董兆歧觉得活得越来越累。2004年春节过后,董兆歧在被逼无奈之下,向妻子摊牌,提出离婚,其妻觉得这事实在难看,于是与董约定,等她退休之后,再办法律手续,为此二人先写了一份离婚协议书。

  董兆歧迟迟不离婚,这让许某很愤怒,跟了他9年,她觉得董兆歧总在搪塞她,对自己不真心。2004年7月16日18时许,在许某的住处,董兆歧与许某又为离婚的事争执不休,许某照着董兆歧腹部踹了一脚,董兆歧也没惯着她,拿起拖布杆往许某的头部一顿打,许某眼部乌青,前额被打了两个大口子,脑后也有多处1厘米左右的伤口。董兆歧看事不好,带着满头是伤的许某到省医院脑外科就诊。

  消停了没几天,7月24日8时许,许某又因为自己前额被打的事与董兆歧发生了口角,这一回,董兆歧下手可没讲情面……

  争吵起冲突杀人又碎尸惶惶难终日割腕欲自杀

  许某与董兆歧的关系,许某的父母都知道。2004年7月27日上午,已4天没有联系上女儿和董兆歧的许父,觉得事情不对头,于是特别赶到香坊区女儿的住处,他感觉屋里有人,但任他怎么敲,门就是不开。

  当天16时许,忧心忡忡的许父突然接到董兆歧的电话,说许某去上海了,许父觉得董的语气不对劲,急问发生了什么事,但对方却将电话挂了。许父让家人去报警,这时,董兆歧又来了电话,断断续续地说:“老许呀,你开锁吧。”等派出所民警和开锁公司的人来到许某的住处,将门打开后,发现董兆歧躺在小屋的床上,手腕割开,血已经流了出来……董兆歧自杀未遂。

  原来,24日早上起床后,当许某再次跟他争吵时,恼羞成怒的董兆歧用拖布杆多次击打许的头部和太阳穴,并将许拖至卫生间内,用菜刀将许杀死。随后,他用剪子、菜刀、铁锯等工具,对许的尸体进行了肢解。

  当晚18时许,董兆歧给他的儿子董江打电话,让董江开着董兆歧的黑色“公爵王”轿车到香坊区六顺街去接他。见面后,董兆歧告诉儿子,他把和他在一起的那个女的给杀了,因为这个女的总缠着她,逼他离婚。他让儿子帮他将尸体处理掉。随后二人开车买来塑料袋和编织袋。

  25日凌晨2时许、26日0时许,由董江驾车,董兆歧将许某的衣物、尸块等抛于哈阿公路阿城至尚志段的公路旁。之后,董兆歧又将犯罪现场进行了清理。

  此后,董兆歧惶惶不可终日,心理防线崩溃后企图自杀,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儿子帮毁证爷俩上公堂辩解称自卫法庭不支持

  在香坊区三辅街的作案现场,公安人员发现了大量的飞溅血迹,并在现场提取了董兆歧作案肢解尸体用的菜刀、塑料菜板、铁锯等,用于抛尸的塑料编织袋,还在董江处扣押了作案用的煤气罐和炉子。此外,根据董兆歧、董江的供述,在董江指认地点哈阿公路旁还找到蒸煮过的人骨9块。

  2004年,市检察院以董兆歧犯故意杀人罪、董江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对二人提起公诉。尽管在法庭上,董兆歧辩称是因为被害人许某持菜刀要砍他时,他是为自卫而失手杀死许某的,不是故意杀人,但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其辩解无证据证实,不予采纳;被告人董兆歧杀人犯罪,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应予严惩。被告人董江帮助毁灭证据犯罪,情节严重,应予惩处,但考虑其认罪态度好,并配合侦查机关指认抛尸地点提取了尸骨,有悔罪表现,对其判处缓刑。

  据此,于日前作出一审判决,此外,董兆歧还将赔偿许某的父母经济损失费139099.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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