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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江苏省将全面建立城乡低保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8:20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肖姗)近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今年年底前,我省将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体系。据了解,目前我省被纳入保障范围的城市低保对象有38.33万人、农村低保对象达44.28万人。

  我省还对“低保”补助标准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原则上苏北地区符合“低保”条件的居民每人每年不低于720元,苏南地区不低于1200元,各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高标准,
特别是苏北地区要坚持低标准起步,首先保障特困户,逐步扩大覆盖面。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各地争取完成低保对象的申请、审核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4月份开始发放低保金。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将220万郊县农民纳入了“低保”范畴,并规定“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由各级财政分别负担,对农村低保确有困难的区县,由市财政给予补助,确保按时足额支付”。我市今后每年将动用约500万元财政资金,以补足农村“低保”经费的不足。目前,我市六合、高淳、溧水等地区低保金也达到120元/月。

  (编辑 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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