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讨回近10亿赖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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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8:23 汉网 | ||||||||
官司打赢了,却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被迫中止。去年,市中院大举清理此类案件,专门成立“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组”,“盘活”279件中止案,执结标的9.85亿元。 襄阳某单位欠“华泰证券”债款一案,由于未找到该单位可执行财产,中止长达5年时间。去年底,市中院法官四次赶赴襄阳,与工商税务等部门多次核查,在该单位内部账户中发现700万元存款,立即依法予以冻结。此举促成双方达成还款协议。
市中院在执行中避免“杀鸡取卵”的做法,对产品有销路、市场有潜力但一时履行有困难的单位,促成当事人达成宽延履行期限或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避免挫伤履行能力。 针对有些案件的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资产,与他人串通、恶意逃债等现象,市中院采取扣押高档消费品,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执结了一批“骨头案”。(记者朱滨通讯员涂莉可钢 实习生杨旭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