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后勤部日前颁发《军队服务采购管理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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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8:33 浙江在线 | ||||||||
本报北京1月17日讯:为规范军队服务采购行为,提高服务采购质量和效益,总后勤部日前颁发《军队服务采购管理规定》。这标志着我军服务采购管理有了一部全面的规范性规章。 这一规定是根据国家《政府采购法》和中央军委批准的《深化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改革总体方案》,结合军队实际而制定的。《规定》指出,军队各级机关及事业部门、
《规定》明确,军队服务采购由各级机关服务保障部门、军队物资采购机构及其他机构承担,同时对军队各级后勤(联勤)机关司令部门、财务部门、服务需求部门和采购机构的职责,以及采购人员、评审专家和服务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等都作了具体规范。《规定》还要求各级纪检、审计和有关部门,加强对军队服务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保证军队服务采购改革的顺利推进。 来源: 解放军报 作者:唐向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