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准许死刑犯临刑前可见家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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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9:20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身背两条人命、被判处死刑的故意杀人犯张建国没想到,临刑前还能见母亲最后一面。2004年12月15日上午10时,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会见室,他见到专程从内蒙古老家赶来的母亲、哥哥时,痛哭失声,磕头悔罪,他请哥哥好好照顾母亲,了却了最后的心愿。第二天,张建国被执行死刑。据法院介绍,刑前,张建国的情绪一直很平静。
2004年,北京的两个中级法院对所有提出“临刑会见”申请的死刑犯,都给予了批准和安排,仅一中院就批准了七次“临刑会见”,包括“房山灭门案”凶手张洪海、变态杀手李义江等在内的死刑重犯,临刑前都见到了他们的亲人。犯人和家属受到莫大安慰。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明介绍说,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犯临刑前可以见家属,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得到有效执行。2003年9月1日,北京市高院出台“司法为民50条”,后又制定《实施细则》,使这一法律规定从2004年起在北京率先得到全面落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