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立法保护公共设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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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9:22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一系列有关城市公共设施保护的焦点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市政协委员、上海市司法研究所所长倪正茂看了本报的报道后特意进行了一次社会考察,去年4月份还向市政协提交了一份书面建议。 今年的“两会”上,如何切实保护好城市公共设施已经成了代表、委员们的热门话题,如呼吁建立《公共设施保护法》、制造时使用复合材料等……代表、委员们从多个角度作
本报记者钱炯吴华高玲吴晓青顾盈华陈敏华摄影杨磊施培琦 立法保护 上海应率先立法保护公共设施安全 市政协委员、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沈建华表示,我国还缺少一个相关方面的法律框架,他建议在这种情况下,上海可以率先出台地方的保护公共设施方面的法规。 沈建华委员表示,目前关于公共设施方面的保护法律原则分散于《刑法》的各章节,但缺少细化、具体的条文,例如偷窃垃圾箱、电缆、通信设施等分别应当如何量刑,没有具体内容,所以操作起来很难。“犯罪分子也很狡猾,他们一方面盯住法律方面的漏洞,另一方面专门在一些城乡接合部等各方面都可以管也都可以不管的薄弱地带作案,所以,执法部门应当联手出击,并加大处罚力度,才能解决这个问题。而这些都是应该通过立法来有所明文规定。” 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市政协常委朱树英则认为,偷盗城市公用设施并不是一般的偷盗,事实上,偷盗城市公用设施已经造成多人伤亡,这种盗窃行为,不仅侵犯了社会公共财产所有权,还危害了不特定的公众的生命安全。因此,对公用设施的偷盗者,法律应当规定不仅应当追究盗窃的刑事责任,还应当追究其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刑事责任,并予以数罪并罚。 制造原料 塑料造垃圾箱让偷盗者无利可图 市人大代表,闵行区环保局副局长周庆江告诉记者:“现在上海追求城市建设的美感,硬件上采用了很多比较豪华的材料,比如制作垃圾桶的铜、不锈钢等等。从出发点来看这是好的,但考虑到目前人员素质的差距,现在还不到一味追求豪华的时候。” 周代表觉得如果使用传统的塑料、木头,只要在造型上翻出花样,一样可以达到美化城市的效果,同时使用功能又没有改变,当前“实用”应该是最先考虑的因素。这也是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在加拿大,他们街头的红绿灯就是用简单的铁丝绕好吊上去的,材料一般,但是处理得也很有美感。” 他告诉记者,一些路段重新使用塑料垃圾桶以后丢失率就大幅度减少,因为对于不法分子来说没有可以用来赚钱的载体了。 市政协委员曾纪骝是原上海市政养护管理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他向记者介绍了前几天到浦东城管部门去看到的一批新垃圾桶。“材料很特别,已经采取了部分复合材料,而不是单纯的不锈钢;一些窨井盖也采取了这样的办法,采用石灰或者其他的材料,这样小偷即使偷了也卖不出去,或者在井盖下面加暗锁,以减少偷盗行为的发生。” 整治源头 抬高准入门槛切断销赃链 如何控制销赃,管理好废品回收企业是一大难题。市政协委员,上海废旧物资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黄建清介绍说,上海目前的废品回收机构有几种类型,有照有证、有照无证和无照无证,其中证是指过去公安局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照是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自2002年公安部门退出特许行业前置审批事项后,废品回收网点在上海就遍地开花。 普陀工商分局局长乐贵忠代表解释说,就废品回收这一行业来说,执照的审批是前置到环保部门来操作完成的。环保部门审批废品回收行业的指标比较单一,主要是看这个回收站建成后有没有对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或者景观道路造成负面影响。“不能收赃这是企业的基本法律素养,标准中没有明确,但是考虑到现在多发的类似事件,其实还是有必要强调这一点的,考量这个企业及其经营者的诚信资质等等。” 防范网络 试点公众人物保护公共设施 几乎被采访的每一位代表、委员都提到,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提高人的素质。“比如我们卢湾区淮海路两边都有护栏,为了美化城市,建设部门曾想将其拆掉,但交警部门一直没同意,主要是市民素质还未提高,不少人乱穿马路,不遵守交通规则,如果拆掉,则易出现交通事故。”市人大代表、卢湾区建委主任张杰说,“目前,卢湾区正在有条件的地方搞试点,比如在新天地,发动公众人物来维护公共治安和监督公共设施。希望通过这些明星人物的影响力带动大家。” 而市人大代表、虹口公安分局政委卢鹤鸣表示,仅靠公安一家全线防范是不行的,但公共部门,也要加强网络化巡逻,履行打击犯罪的职责,公安部门要主动出击,发动群众,对公共设施偷盗问题采取打与防相结合,主体管理与综合管理相结合,宣传教育和堵截源头相结合。 | ||||||||